2018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说明

滚球365官网  更新时间:2018-03-13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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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市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本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本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化学品、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责任。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 指导、协调、监督本市生态保护工作。监督、协调生态市创建工作;负责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八)负责本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等环境信息。  

(九)开展本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促进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二) 指导各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执法监察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 海口市环境监察局

3. 海口市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7.7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4287.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1.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6万元。支出总计4287.7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171.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93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7.64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32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7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4.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49.89万元,占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5万元,占3.4%;节能环保支出3171.18万元,占83.4%。住房保障支出149.93万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7.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9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2万元。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6.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5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8万元。

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87万元,主要是新增一次性预算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2万元,主要是经常性项目预算大幅减少。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3.36万元,主要是新增一次性预算项目。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2万元,

三、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726.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233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38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1.8万元),与年预算下降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下降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需要在项目预算中申报,系统再生成基本预算支出,我局项目预算中未申报。

五、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6万元,主要是新增实验室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及新增一次性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类)支出486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6万元,主要是新增实验室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及新增一次性项目。

六、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4287.75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4287.7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801.75万元,占88.7%,政府性基金收入486万元,11.2%。

八、关于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428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45万元,占63.6%;项目支出1561.3万元,占36.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海口市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5.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7台(套)价值1318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部门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28.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6.部门收支总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7.部门收入总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8.部门支出总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9.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10.市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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