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海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海口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由海口市人民政府主管主办,为海口市人民政府机关刊物,在全国公开发行。办刊宗旨为: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内容以刊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为主,兼发一些政务信息资料。主要栏目有:"领导讲话"、"国家法律"、"国务院文件"、"地方法规"、"省政府文件"、"省政府部门文件"、"区政府文件选登"、"市情资料"、"政务动态"、"人事任免"等。《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每半月出版一期,全年24期。《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向市直各单位,各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村民委会、居民委员会和全省主要企事业单位、学校、基层群众组织以及全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实行免费赠阅,赠送量每期1.1万份。

  (二)海口市人民政府网。

  海口市政府门户网(www.www.yzxinmingsfscw.com)是海口市人民政府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区、镇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22个类别。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根据下拉菜单中的提示项,选择一个或两个限定条件,可以在关键词搜索的基础上缩小查阅范围。如需进一步缩小查阅范围,可使用"在结果中搜索"的功能,即在前次搜索的基础上,再根据需要选择不同条件进行检索。

  三、其他

  按照《条例》规定,公共图书馆、海口市档案馆设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众可到所在地公共图书馆或档案馆,查阅《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或浏览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